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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下發了《關于征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〈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〉GB 16171-2012)修改單(征求意見稿)意見的函》。
為進一步防范環境風險,完善煉焦化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,生態環境部決定制訂發布《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6171-2012)修改單(以下簡稱修改單)。目前,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修改單(征求意見稿)。按照《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》(國環規科技〔2017〕1號)要求,就該修改單(征求意見稿)征求意見。
1、征求意見單位名單
生態環境部要求包括河北協同環??萍脊煞萦邢薰镜葐挝谎芯坎⑻岢鰰嬉庖?,于2019年9月1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生態環境部,逾期未反饋的按無意見處理。
三、 刪除5.2.2條,將4.1.5條修改為:
焦化生產廢水經處理后用于洗煤、熄焦和高爐沖渣等的水質,其pH、SS、CODCr、氨氮、揮發酚、氰化物、多環芳烴(PAHs)、苯并(a)芘及萘應滿足表1中相應的間接排放限值,監控位置為酚氰廢水處理站廢水排放口;洗煤、熄焦和高爐沖渣的回用水池內揮發酚應滿足表1中相應的間接排放限值,監控位置為洗煤、熄焦和高爐沖渣的回用水池內。
四、 “水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準”表中增加廢水中萘的監測分析方法:
現有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,新建企業自本修改單發布實施之日起,按照本修改單規定執行。